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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屋质量安全检测第三方房屋质量鉴定
房屋的质量安全检测标准有哪些?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的工作的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的条件;
2)工程的质量要符合*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的验收的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图纸材料;
4)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5)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6)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房屋的质量问题如何赔偿?
房屋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三种情形,与之相对应,商品房质量问题的索赔问题也是不同的: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购房人在接受房屋时,一般要对房屋进行必要的验收,这也是购房人应该行使的注意义务,经验收后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找开发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
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修复。因此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卖出人承担。
卖出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等,应由卖出人承担。
3)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实践中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
以上的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标准与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赔偿,仅供参考。如果您遇到房屋质量问题,需要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评估房屋质量,解决房屋质量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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